<?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channel>
<title>深圳胸科</title>
<link>http://szchest.cn/</link>
<description>Site news</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Mon, 08 Mar 2010 06:20:03 GMT</lastBuildDate>
<generator>uCoz Web-Service</generator>
<item>
<title>喜讯，我院24个项目获得2009年度南山区卫生科技计划立项</title>
<description><![CDATA[2009年度南山区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我院获得20项资助项目，4项非资助项目。课题经费共38.8万元。课题经费必须分类登记，专款专用。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资助项目负责人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非资助项目不需签）。一式四份于3月10日前交到科教科。]]></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10-03-08-17</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10-03-08-17</guid>
<pubDate>Mon, 08 Mar 2010 06:20:03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关于申报2010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的通知</title>
<description><![CDATA[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以提高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水平为目标，以鼓励自主创新为原则，以围绕我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诊治、计划生育研究共性、关键性和核心技术问题开展的研究为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效益明显、创新程度高、对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水平提高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研究项目。　 　　　二、2010年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仍将设置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下简称"资助项目”）和非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下简称"非资助项目”）两大类，资助项目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201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将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条件及流程等具体要求请登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查看。　 　　　四、各申报单位及各区卫生局需对本单位、本辖区内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项目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一律不得提交。　 　　　五、申报受理、评审组织工作委托市医学信息中心承担，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科研服务部（604室），联系人：甘慧清，电话：82226701，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咨询电话：82299566。　 　六、我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及专家信息的增补和修改，有关单位及个人可登陆 "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操作。七、鉴于时间紧迫，请大家在1周内（　3月12日前　）登陆 "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查新委托书与项目申请书，以免时间不够。（查新申请普通为一月，查新费600元，最快加急为一周，费用为960。）注：我院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0年3月8日　至　4月6日　，请于2010年4月14日下班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交到科教科　，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书面材料要求：　　（一）《2010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请书》一式四份,打印及装订要求见《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　　（二）《2010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非资助项目经费资助证明》（一式一份）　　（三）申报项目需交纳查新评审费700元，　　 *项目组前三负责人必须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填写；　　 *请大家注意经费的预算，到时...]]></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10-03-06-15</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10-03-06-15</guid>
<pubDate>Sat, 06 Mar 2010 03:12:40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title>
<description><![CDATA[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BR>作者：kjk 点击数：204 更新时间：2010-2-10 10:33:53 <BR><BR>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于　3月5日　开始受理，至　4月15日　截止，实行网上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2010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gdsf.gdstc.gov.cn/ziran/）；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其中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书面材料于　2010年4月20日　前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并附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 　　 2.申请者需首先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3．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4. 重点项目申报需附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 　　 5、有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于2009年未在网上与书面同时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综合报告》的依托单位，暂停2010年申报资格。 　　 6、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1）申报人具有正高职称；（2）申报人超过45周岁（不包括45周岁，计算截止至　2010年1月1日　） 　　二、申报要求 　　 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研究团队：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研究，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优秀科学家群体；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的优先。 　　本年度新资助研究团队5个左右，暂不受理数理学科和管理学科。 　　 2．重点项目：采取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办法申报。并具备如下条件：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紧密结合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 　　（2）申报的项目应获得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在研项目（国家或省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或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近期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 　　本年度资助40项左右，暂不受理数...]]></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10-02-12-14</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10-02-12-14</guid>
<pubDate>Fri, 12 Feb 2010 03:12:15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title>
<description><![CDATA[[更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BR>作者：佚名 点击数：1291 更新时间：2010-2-8 10:37:04 <BR><BR><BR>一、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上传照片为白底彩照）http://www.21wecan.com/kszq/kszq4/index.html <BR>http://59.108.35.139/pregjksgd/login.do?method=initLog&amp;projectId=180 <BR>二、报名单位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单位所属：地或设区的市 <BR>三、开始报名时间：2010年2月8日（报名材料收取时间2010年2月10日） <BR>四、材料清单 <BR>1.报名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BR>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BR>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BR>五、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BR>相关文件： <BR>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BR><BR>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有关单位： <BR>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一、考试原则 <BR>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BR>二、考试对象、方式、标准及考试效用 <BR>（一）全省符合条件拟申报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卫生系列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入围才能申报，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BR>2009年考试成绩为"优良”的，无需参加本次考试，届时可以直接申报2010年度的评审。 <BR>（二）2010年度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10-02-08-13</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10-02-08-13</guid>
<pubDate>Mon, 08 Feb 2010 03:44:35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title>
<description><![CDATA[转发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BR>作者：佚名 点击数：232 更新时间：2010-2-2 11:38:20 <BR><BR><BR>一、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上传照片为白底彩照） <BR>二、报名单位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BR>三、开始报名时间：2010年2月8日（报名材料收取时间2010年2月10日） <BR>四、材料清单 <BR>1.报名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BR>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BR>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BR>五、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BR>相关文件： <BR>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BR><BR>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有关单位： <BR>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一、考试原则 <BR>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BR>二、考试对象、方式、标准及考试效用 <BR>（一）全省符合条件拟申报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卫生系列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入围才能申报，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BR>2009年考试成绩为"优良”的，无需参加本次考试，届时可以直接申报2010年度的评审。 <BR>（二）2010年度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 <BR>（三）每个专业入围比例最高为60%，"入围”及"优良”分数线考试后另行公布。 <BR>（四）考试成绩为"入围”的当年有效，为"优良”的两年有效。 <BR>（五）...]]></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10-02-02-11</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10-02-02-11</guid>
<pubDate>Tue, 02 Feb 2010 09:32:21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ECMO---体外膜肺氧合</title>
<description><![CDATA[<DIV>ECMO是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的英文简称,它是代表一个医院，甚至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危重症急救水平的一门技术。 <BR>　　1953年Gibbon为心脏手术实施的体外循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不但使心脏外科迅猛发展，同时也将为急救专科谱写新的篇章。在心脏手术期间，体外循环可以短期完全替代心肺，而可以实施心内直视手术。同时，在心脏手术室快速建立的体外循环后抢救成功率非常高。学者们立即有了将此技术转化为一门支持抢救技术的想法。但实施起来并不乐观，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其中主要的问题是：肝素抗凝与出血的矛盾、溶血、生物材料组织相容性差。探索的路是漫长的，ECMO的构想从第一例体外循环就产生，但始终突破不了维持数小时的时间限制。直到1972年，Hill报道3天的体外循环成功抢救外伤患者。于是一些医院相继开展ECMO，但很快因低成功率而告一段落。八十年代一些医院将ECMO用于新生儿呼吸衰竭取得成功。</DIV>
<DIV>&nbsp;</DIV>
<DIV>&nbsp;</DIV>
<DIV>&nbsp;</DIV>
<DIV>http://szchest.cn/forum/6-175-1#369</DIV>]]></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10-01-21-10</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10-01-21-10</guid>
<pubDate>Thu, 21 Jan 2010 08:28:17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常用网站</title>
<description><![CDATA[<DIV><A href="http://content.nejm.org/"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14pt">新英格兰杂志</SPAN></A><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14pt">&nbsp;&nbsp;</SPAN>&nbsp;<SPAN style="FONT-SIZE: 14pt"><A href="http://www.ncbi.nlm.nih.gov/">&nbsp;Pubmed</A>&nbsp;&nbsp;&nbsp;&nbsp;&nbsp;<A href="http://erj.ersjournals.com/"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14pt">欧洲呼吸病杂志</SPAN></A><SPAN style="FONT-SIZE: 14pt">&nbsp;&nbsp;&nbsp;&nbsp; </SPAN></SPAN></SPAN><A href="http://www.vghks.gov.tw/rt/teaching.htm"><SPAN style="FONT-SIZE: 14pt">呼吸治疗科教学训练计划</SPAN></A>&nbsp;&nbsp;&nbsp;&nbsp;&nbsp; <SPAN style="FONT-SIZE: 14pt"><A href="http://www.chestjournal.org/"><SPAN style="FONT-SIZE: 14pt">chest</SPAN></A><SPAN style="FONT-SIZE: 14pt">&nbsp; <A href="http://www.dxy.cn">丁香园</A></SPAN></SPAN></DIV>
<DIV><A href="http://www.szchest.cn/loi/cid"><SPAN style="FONT-SIZE: 14pt">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SPAN></A><SPAN style="FONT-SIZE: 14pt">&nbsp;&nbsp; </SPAN><SPAN style="FONT-...]]></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09-06-02-9</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09-06-02-9</guid>
<pubDate>Tue, 02 Jun 2009 06:19:47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title>
<description><![CDATA[<P>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BR>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BR>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BR>一、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BR>二、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分类管理： <BR>（一）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BR>（二）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备案内容包括医师姓名、执业类别、职称、工作时间和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备案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 <BR>（三）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BR>三、属于第二条第三项情形的，因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应当遵照《意见》提出的"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要求进行试点。 <BR>四、拟开展以第二条第三项为主要内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试点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BR>（一）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 <BR>（二）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BR>（三）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 <BR>（四）医师在执业前，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 <BR>（五）试点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师应当加强自律；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人员和工作安排，并采取相关医疗质量保障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 <BR>（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发...]]></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09-05-20-8</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09-05-20-8</guid>
<pubDate>Wed, 20 May 2009 13:53:29 GMT</pubDate>
</item>
<item>
<title>网站导航</title>
<description><![CDATA[<DIV>&nbsp;<A href="http://szchest.ucoz.com/forum/1"><IMG style="WIDTH: 40px; HEIGHT: 51px" height=114 alt="" src="/Gif/doctor.gif" width=87 border=0></A>&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A href="http://szchest.ucoz.com/forum/3"><IMG style="WIDTH: 34px; HEIGHT: 46px" height=132 alt="" src="http://www.szchest.cn/Gif/0010.gif" width=137 border=0></A>&nbsp;<SPAN style="FONT-SIZE: 24pt">&nbsp;&nbsp;&nbsp;&nbsp; <A href="http://szchest.ucoz.com/forum/20"><IMG style="WIDTH: 30px; HEIGHT: 42px" height=101 alt="" src="/Gif/0003.gif" width=100 border=0></A>&nbsp;&nbsp;&nbsp;&nbsp;&nbsp;<A href="http://szchest.ucoz.com/forum/7"><IMG style="WIDTH: 21px; HEIGHT: 33px" height=92 alt="" src="http://www.szchest.cn/Gif/jian.gif" width=90 border=0></A></SPAN></DIV>
<DIV><SPAN style="FONT-SIZE: 12pt">医生论坛&nbsp;&nbsp; 求医问药&nbsp;&nbsp;&nbsp; 就医哲学&nbsp;&nbsp;&nbsp; 疾病科普</SPAN></DIV>]]></description>

<link>http://szchest.cn/news/2009-02-04-1</link>
<dc:creator>szchest</dc:creator>
<guid>http://szchest.cn/news/2009-02-04-1</guid>
<pubDate>Wed, 04 Feb 2009 04:38:47 GMT</pubDate>
</item>

</channel>
</rss>